99年度環保小學堂推廣計畫申請須知
一、 計畫目的:
為提昇及協助績優的環保社區轉型為「環保小學堂」,透過在地人力及資源提供環境學習服務與資訊,作為全國各地社區參訪、學校戶外教學及全民環境學習的場所,以增進民眾保護環境的知識、價值、態度及技能,培養對環境負責任的行為,並喚起保護環境的行動,促使環境及資源得以永續利用。
二、主辦機關:行政院環境保護署、地方環保機關。
執行單位:獲得入選之人民團體。
三、申請資格:符合下述全部條件者,方可提案申請
(一)曾參與本署社區環境改造計畫,且獲得環保模範社區獎項或其他環保績效良好之社區。
(二)政府立(備)案之社區發展協會、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、村、里辦公處或當地社區居民所成立之民間團體。
(三)具有當地環境特色或推動環境改造成果良好,可提供環境學習的場所或設施,並有營運管理人員及解說人員,提供環境教育、宣導與解說,且能自行營運管理。
(四)已於本署「清淨家園全民運動顧厝邊部落格綠色生活網」建立部落格之社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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